征期顺延提醒: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

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·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事项分栏办税门户

面向全国自然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,集中提供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查询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确认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、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及纳税记录开具服务。采用“分类宽灰、列表白、选中蓝”可扫读分栏架构。

事项分栏检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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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入口 · 找事分栏

用户来这里找事 · 自然人WEB端、扣缴客户端与企业综合端三路并列 选中蓝高亮主推通道
ENTRY A · 自然人网页版 选中主通道

个人所得税收入明细与专项附加扣除

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,在线办理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查询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确认、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及异议申诉。

  •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(含经营所得)ITS-Q01
  •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与年度确认ITS-D02
  •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与退税ITS-A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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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TRY B · 扣缴客户端 代扣代缴

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

供扣缴义务人办理人员信息采集、专项附加扣除下载更新与预填、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及生产经营所得申报。

  • 人员信息采集与报送反馈WH-C01
  • 预填专项附加扣除与税款计算WH-P02
  • 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记录与缴款反馈WH-B03
进入扣缴客户端办税通道 →
ENTRY C · 综合电子税务局 企业/证明

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综合服务

连接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,办理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、扣缴申报明细设置、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与票证查验。

  •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(完税证明)ETX-R01
  • 局端扣缴申报明细/汇总设置ETX-S02
  • 10月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ETX-T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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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
四条件 · 准入自检

先告诉他能不能办 · 自然人查询与扣缴申报四项前置条件 可扫读核验清单
条件 01 ● 人员报送

已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并获取反馈

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录入员工信息后,须点击“报送”并获取验证通过反馈,方可填报工资薪金。

条件 02 ● 扣除选定

专项附加扣除已选定申报方式

员工在个人所得税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填报扣除时,若选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,3 天后单位即可下载更新预填。

条件 03 ● 顺延征期

处于本月10月26日顺延申报期

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。月度预扣预缴及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均须在 10 月 26 日前报送。

条件 04 ● 实名权限

自然人实名认证或办税授权有效

办理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非本人收入申诉,须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实名登录或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核验。

03

三指标 · 办税量化

再告诉他办多少 · 扣除同步时效、所得分类与顺延期限 核心数据指标
指标 01 ·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覆盖类型
4+5类综合所得 + 其他分类所得

默认勾选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 4 项综合所得;支持补充勾选经营所得、股息红利、财产租赁等 5 类所得。

指标 02 · 扣缴端下载更新专项附加扣除
3天内自动同步可下载预填

纳税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 APP 报送专项附加扣除并指定扣缴单位后,单位端点击【下载更新】即可一键预填。

指标 03 · 本月纳税申报顺延截止日期
10月26日24:00 截止申报

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。请各扣缴义务人及自然人按时完成申报表报送与税款入库反馈。

MANDATORY NOTICE

扣缴与明细核对须知

1. 若同一专项附加扣除存在多条重复采集记录,请在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”中据实保留一条正确记录;2. 纳税人在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完成经营所得缴款后,扣缴客户端可在【税款缴纳—缴款反馈】中获取信息;3. 本月申报期顺延至 10 月 26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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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分类 280 / 右列表 1FR

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事项分栏 · 左分类宽灰固定 280PX,右列表白自适应可扫读,选中蓝高亮 当前展示:全部事项 (6项)
ITS-ITEM-01
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查询(综合所得+其他分类所得)
路径: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/ 个税APP → 常用业务 →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→ 查看税款计算
自然人网页版 / APP 查询明细
ITS-ITEM-02
非本人取得收入异议申诉与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开具
路径: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→ 收入纳税明细详情右上角【申诉】 / 特色应用 → 纳税记录开具
实名核验实时办结 申诉/开具
ITS-ITEM-03
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确认与申报方式切换
路径: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→ 我要查询 →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→ 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或自行申报
年度/月度随时修改 核对确认
ITS-ITEM-04
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与退税银行卡管理
路径: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→ 我要办税 → 税费申报 →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(预填服务)
次年3至6月汇算 进入汇算
ITS-ITEM-05
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(10月征期顺延至10月26日)
路径:扣缴客户端 → 人员信息采集 → 综合所得申报 → 1收入及减除填写 → 2税款计算 → 4申报表报送
10月26日截止 扣缴申报
ITS-ITEM-06
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、缴款反馈与汇总申报设置
路径:扣缴客户端【生产经营—查询统计—申报记录查询】/【税款缴纳—缴款反馈】
单位/个体工商户 办理反馈
05

单据与明细结果预览

白面板: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与扣缴客户端申报计算结果预览 资料简码:W220827001666312
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· 收入纳税明细与预扣预缴结果单 选中蓝核验态
查询系统平台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/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
默认勾选所得项目 综合所得(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)
补充勾选其他类型 经营所得、利息股息红利、财产租赁、财产转让、偶然所得
扣缴端四步流程 1.收入及减除填写 → 2.税款计算 → 3.附表填写 → 4.申报表报送
本期顺延申报期限 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
结果输出支持 查看累计收入与扣除税款计算详情 / 生成加密《纳税记录》
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事项分栏办税图例
图例: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实名办税与明细核对 1024 × 457 WEBP 原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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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 380 / 说明 1FR

白面板:左简介 380PX(分类宽灰)/ 右实操说明 1FR(列表白) 权威操作指南

一、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本人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?

自然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,点击首页【收入纳税明细查询】,选择纳税年度后,系统已默认勾选综合所得(含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);如需查询经营所得、利息股息红利、财产租赁、财产转让或偶然所得,请点击【其他类型】补充勾选后点击【查询】,即可查看收入合计、已申报税额合计及税款计算详情。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,可直接点击右上角【申诉】提交核实。

二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如何下载预填员工专项附加扣除?

员工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并将申报方式选择为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且选定指定单位后,3 天后扣缴单位即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点击【下载更新】获取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导入当月正常工资薪金表后,点击【预填专项附加扣除】按钮,系统将自动完成抵扣预填与税款计算。

三、扣缴客户端生产经营所得收入总额如何填写?10月申报期顺延至哪天?

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填报生产经营所得时,“收入总额”应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止本期的累计各项收入总额;纳税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 APP 完成经营所得缴款后,扣缴客户端可在【税款缴纳—缴款反馈】中获取缴款信息。同时特别提醒:因国庆节假期,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,请各扣缴单位与自然人按期完成申报。